(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
《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只有下列四种侵权行为可以构成本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行为。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