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时,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有效;构成集资诈骗罪时,应认定为无效。首先,行为人实施集资诈骗行为而签订的作为主合同的集资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其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为了担保此集资合同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也是无效的;所以,担保人不再负担保责任。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