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判决死刑的案件有: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武装叛乱、暴乱罪4、投敌叛变罪5、间谍罪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7、资敌罪8、放火罪9、决水罪10、爆炸罪11、投放危险物质罪12、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3、破坏电力设备罪14、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15、劫持航空器罪16、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17、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等等
《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