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作者:dong3332024-10-14 05:4180
国家赔偿法的受案范围有: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2、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