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最高刑期为无期徒刑,追诉时效是20年。追诉时效的计算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犯罪追溯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算;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犯罪的追溯期限从挪用公款罪成立之日起算。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