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教育人犯的制度,做好人犯的教育转化工作。对人犯的教育,应当因人施教,以理服人,体现政策。对女性人犯的谈话教育,由女干警或者二名以上干警进行。根据人犯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遵守监规的教育,促使人犯遵守监规,如实讲清问题,积极检举揭发监内外的违法犯罪活动。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看守所应当建立教育人犯的制度,做好人犯的教育转化工作。对人犯的教育,应当因人施教,以理服人,体现政策。对女性人犯的谈话教育,由女干警或者二名以上干警进行。第四十一条规定,看守所应当根据人犯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重点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遵守监规的教育,促使人犯遵守监规,如实讲清问题,积极检举揭发监内外的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