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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的执行要遵循哪些程序

作者:xiaoheishuo2024-10-14 04:2125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首先要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可以是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后24小时以内,应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的》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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