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刑事案件如何申请国家赔偿

作者:zuofjcshuo2024-10-14 04:1475
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被宣判无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之前已经执行了刑罚,或者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作出错误决定或者判决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