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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再审法律规定

作者:wujiaoxing332024-10-14 04:1448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不服一审判决、裁定提起申诉,符合条件的可以再审;检察院抗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再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再审。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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