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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不予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zhbz9992024-10-14 03:5720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没有犯罪事实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包括没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另一种是《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法定不起诉情形。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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