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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xinghetianjie2024-10-14 03:4849
公安机关拘留时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拘留时应出示拘留证。检察院拘留的,需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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