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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作者:huailaijyuu12024-10-14 03:1582
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并且有犯罪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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