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二、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
三、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
四、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
五、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