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向单位行贿的立案标准如下:1、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