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盗窃立案标准: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予以立案追诉。

重庆盗窃数额标准如下: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四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