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司法考试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作者:ssjiaoyu2024-10-14 02:2013
公安机关在拘留前应该先行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拘留条件,符合的,应依法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由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才能拘留。拘留时要出示拘留证。在拘留后24小时内,应该将被拘留人送往看守所羁押并且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0点赞
0反对
0举报
0收藏
0分享
海报
分享到:
同类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