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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驱逐出境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作者:ssjiaoyu2024-10-13 23:1813
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独立适用和附加适用两种。独立适用驱逐出境是针对于犯罪较轻的外国人,犯罪附加适用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驱逐出境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一般情况下,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刑法》第六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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