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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取保候审保证金交纳的注意事项

作者:qiwenjiema2024-10-13 23:0114
取保候审保证金交纳的要注意以下事项:
1、结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承担能力多钟因素,确定没收保证金的金额;
2、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
3、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到指定银行交纳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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