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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

挪用资金38万判几年

作者:podiansiwei2024-10-13 21:4948
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38万,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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