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务员报考条件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市公务员局批准,公安系统特警和优秀村居干部定向招考职位可放至大专学历);
(八)具备中央和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非上海市户籍社会人员报考上海市公务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
报考公安司法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须参加并通过公安部、司法部规定的体能测试。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的,限具有本市户籍人员;或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以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