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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MBA中心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huihuijiaoyu2024-10-13 12:1564

2024年东南大学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共计6300名左右(最终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其中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2900名左右(最终以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人数为准)。

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各招生专业见《东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一览表》,具体详见《东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简称招生目录)

原则上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均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生均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报考公共管理的考生,除满足(一)(二)(三)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

 

二、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东南大学报考点(3202);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4.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报名时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东南大学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8.选择在东南大学报考点(3202)参加初试的考生,须严格按照东南大学报考点公告的要求执行;选择在其他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按照所选报考点的要求执行。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9.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完成规定流程。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三、初试

1.考生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于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进行(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

 

四、复试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等,考生须达到报考院(系、所)专业/方向复试要求才能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院(系、所)实施细则,提前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要求另行通知,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其他相关加分和照顾政策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我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7.我校在复试期间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8.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我校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五、调剂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如开展调剂工作,届时将制订并公布调剂工作办法。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由学校综合评判确定,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各院(系、所)实施细则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其他说明

1.我校2024年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拟考试招生人数”,不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拟考试招生人数将会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等因素而增加或减少。我校各招生专业近几年的复试分数线和报考录取情况统计参见“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主页“历史数据”。

2.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所有专业的学制均为3年。

3.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另见“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告。

4.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参加奖助学金评定,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

5.我校统筹多方资源对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生安排住宿,对非全日制硕士生不安排住宿。

6.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7.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8.其他招生政策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2024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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