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提高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以及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正式开始,具体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且2019年3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
二、招生专业
中医学
三、课程学习
参照《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办法》设定课程,学习时间为周末或节假日,课程学习期间可循环学习,学习成绩自注册报名当年起8年内有效。
学术学位的课程总数13门,专业学位的课程总数8门,包括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
学位课程:各类型研究生学位课程包括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公共英语、专业英语、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非学位课程:学术学位(7门),包括卫生统计学、细胞分子生物学、流行病学、医学免疫学、医学科研方法、文献检索、计算机基础。
四、报名要求
网上注册:拟参加学习人员照附件操作流程,完成网上注册。
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注册人员等待研究生院通知,按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
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时请本人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宁夏医科大学2022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五、全国统一考试
学费收缴:根据(宁发改备案〔2021〕6号),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标准如下:课程学习阶段(两年)24000元年;学位申请阶段(一年)16000元。
学位申请阶段:申请开题时一次性缴清学费,并按照《宁夏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以下学位申请相关要求:
1、修完规定的课程并成绩合格;
2、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的学员通过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学科综合考试在二级学科内进行考核)的全国统一考试;
3、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盲审及答辩,具体要求详见《宁夏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暂行办法》;
4、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公开发表论文。
5、学位申请自注册之日起须在八年内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学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