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为方便考生,采用集中体检与自行体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体检由福建分中心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自行体检考生自行前往三甲医院或大型体检机构按要求进行体检。
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内容,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体检考察结果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可从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2.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信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官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调查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录用。
3.人员待遇
被录用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4.有关要求
参加笔试、面试、复试时,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原件。面试时,可附上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章或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综合成绩评定。综合成绩总分100分,按照笔试、面试、复试成绩比例4:3:3,计算综合成绩,合格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