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杭州市西湖区事业单位考察聘用
作者:dong3332024-10-11 14:1124
体检、考察对象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由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集合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为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体检通知书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均视为放弃。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名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了解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x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相关人员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西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