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用人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