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
由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对象延误报名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综合比选
根据报名材料,结合岗位需求,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社团活动、学习成绩、荣誉奖项等情况开展量化评比,按1:5比例筛选入围面试面谈人员。若应聘人员较多或者综合比选择优困难,可经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面谈环节,不与专家评审成绩合成总成绩。
面试面谈
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专业评审团对入围面试面谈对象的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考评,具体了解专业素养、口头表达、性格特质、岗位匹配度、素质潜能等方面的表现。面试面谈成绩合格分为7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引岗位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面谈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