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与待遇
(一)岗位的分类、职责及基本薪资
根据工作要求,招聘岗位分为长期任职教师和短期任职教师两类:
1.长期任职教师应到学校全职开展工作,聘期原则上为三年;
2.短期任职教师以学期为聘期到学校承担系统授课任务。
各类聘用教师的岗位职责及基本待遇
教授:
1.作为专业课主讲教师,每学期完成6课时/周的课堂教学任务。外语、数学等基础课的主讲教师每学期完成不低于8课时/周的课堂教学任务。
2.作为学科方向(或重点研究领域)的负责人,指导青年教师申报省部级课题、发表论文等科研活动。
3.根据学校需求,做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青年教师指导、实验室管理、学生学科竞赛指导、毕业论文指导、学术讲座等。
副教授:
1.作为专业课主讲教师,每学期完成8课时/周的课堂教学任务。外语、数学等公共基础课主讲教师每学期完成不低于10课时/周的课堂教学任务。
2.根据学校需求,做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团队建设、青年教师指导、实验室管理、学生学科竞赛指导、毕业论文指导、学术讲座等。具体职责内容根据教师的专业特点及个人特长,在协议中予以明确,保证工作总量完成。
正高级职称21万元/年(税前),副高级职称17万元/年(税前)。
短期任职教师
为本科生线下系统授课1门及以上,在聘期间开展学术或教学讲座1次。
单位课时费标准:正高级职称400元/课时(税前);副高级职称300元/课时(税前)。
(二)基本薪资的发放
长期任职教师的基本薪资在聘期内实行月度考勤、按月预发、年度考核结算的方式发放。将年度基本薪资额的90%均摊到10个月,依据月度考勤情况按月预发,年底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剩余10%的基本薪资部分。
短期任职教师的聘期报酬按照本人实际完成的课堂教学课时与单位课时费标准计算,在聘期内依据考勤情况在次月进行发放。
(三)其他待遇
1.长期任职教师除基本薪资外还享受特殊贡献津贴。
(1)特殊贡献津贴
特殊贡献津贴是指返聘教师以新疆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本科教学和科学研究中取得岗位职责之外高质量成果而发放的津贴,具体包含特殊教学贡献津贴和特殊科研贡献津贴两部分,根据学校教学及科研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并发放。
(2)每学期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3)学校免费提供拎包入住公寓。
2.短期任职教师其他待遇。
(1)聘期内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2)学校免费提供拎包入住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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