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初审时间:年6月25日-7月6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再提醒考生,审核时不予通过。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箱、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未接听电话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
(1)《山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签字,见附件2);
(2)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5)专业方向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开具所在部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