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只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专业知识运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引进岗位适应程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同一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主管部门研究并书面申请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关岗位引进计划。已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需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出现同一岗位确定入围下一环节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主考官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考官分数均相同,则增加复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