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期限。本次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在台前县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1年)。
(二)住房保障。本次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在台前没有固定住房的,可以申请人才公寓。
(三)岗位职级。试用期结束转正后,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聘用为七级职员(相当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一般聘用为八级职员(相当副科级职务),本科生一般聘用为九级职员(相当科员级职务)。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聘用为专业技术十级(中级职称)岗位,硕士研究生一般聘用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初级职称)岗位,本科生一般聘用为专业技术十二级(初级职称)岗位(参照《台前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台人才〔〕4号)文件执行)。
(四)其他待遇。由组织部门负责跟踪管理,作为优秀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和使用。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引才单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