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民办教师补助属于国家财政拨付,那个年代的农村中、小学校的办公经费是按民办教师数下拨款项,每个民办教师国家每月拨款16元,其中小学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助5元,中学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助8元,剩余的钱作为学校的办公经费,用于日常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