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学校: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和2020年度各校年检情况,结合我县实际,经8月18日工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招生计划下发各校,请遵照执行。
各民办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招生,一律不得接收学生借读,非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接收学生转入。如违反规定,将加倍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并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的处罚。各公办学校要及时办理学生的转接手续,学生擅自离校一周以上,要跟踪了解学生去向,并及时报告教体局中小教股。严禁出现空挂学籍或人籍不一致现象,否则将在年度目标考核中扣除相应比例分数,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纪依规作严肃处理。县教体局为加强对各校招生工作过程的监管,将适时安排局相关领导深入各校,督查贯彻落实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及时督促纠正不规范招生行为。附:定远县民办学校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定教体秘82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附件.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所有民办学校一律不准搞办学质量评比和排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机构不设立学区,可以在全县范围内招生,还可以跨区域招生(安徽省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机构的收费由民办教育机构董事会或单位申请、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由物价局部门核算后审批执行。我县所有民办教育机构收费都建立了永久性公示牌,在显著位置长期向家长和社会公示,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