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高、体重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男生:身高162厘米,体重50公斤以上。 女生:身高160厘米,体重45公斤以上。
2、 视力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9(0.8),指挥、坦克、测绘、雷达专业学员不合格。 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视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9 (0.8)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技术专业学员合格。 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3、 有传染性疾病,不合格。有传染性皮肤病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等情况不合格。
4、 血压超出下列范围,不合格。收缩压: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5、 风湿病、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6、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7、 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有少量、隐蔽纹身的,符合征兵条件的不妨碍当兵。体检标准:身高(男性1.62米,女性1.60米)、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左眼0.6,右眼0.8,普通高中毕业生为:左眼4.6,右眼4.8以上)等项目目侧,杜绝将身高、体重视力不足以及有明显疾病的人员送来体检。
参军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外科、内科和五官科、眼科等。
1.身高:男性身高要求是160cm以上,女性身高是158cm 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15%。
3.外科:不能有纹身,疤痕直径不超过2厘米。痔疮不能超过2个,直径低于0.8cm。
4.视力:右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视力不低于4.5。
5.内科:不能有传染病和高血压、糖尿病等。
6.血液生化传染病: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肝功能检查,转氨酶不能超过50;艾滋病等检查。
大专生参军体检的标准如下:
(一)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cm,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
(二)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