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
2. 具有普通高中毕业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者相当于普通高中毕业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水平的学历证书。
3. 具有与该招生专业要求相符合的文化、综合素质和职业素质。对于艺术类专业,还要进行面试和审查。
4.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外语水平要求。
5. 其他招生条件根据学校及招生专业的要求制定。
天津市职业大学的录取条件以志愿优先为原则。
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职业大学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