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减免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减免学费、困难补助的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减免学费、困难补助
(1)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等国家法律规定的优抚对象;
减免部分学费做账只需少收学费即可完成。也可先收下,之后把免去的数额再返还学生也可以,把这些如实入帐即可。
减免教育费的,按照“收入-减免”的原则处理,具体编制账务单据如下: (1) 减免教育费(子科目) 借 xx 万元 贷 应收账款xx万元 (2) 减免教育费(子科目) 借 xx 万元 贷 减免教育费xx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