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外地户籍,从小在湖北上学至今,可以在湖北参加高考。
湖北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是自2013年起,凡在湖北省就业的非就业地户籍人员子女,在省内拥有三年完整高中学习经历并取得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外地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报名申请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中学籍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同时提交随迁子女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由我省居住地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