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界地区概况。
主要说明边界线的起止点、概略长度,边界线涉及双方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庄情况。边界沿线的地势、地貌特征,边界线的主要标志 (路、河、渠、山脊、峪等)。明确哪些地段是经批准或签定过协议的及其有效性,哪些地段是按传统习惯线执行的及双方遵守情况,哪些地段有争议及目前的实际管辖情况。(二)勘界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毗邻双方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人、成员、职责等。边界沿线乡镇负责勘界工作人员和村指界人等。(三)确定边界线的基础和划定边界线走向的原则、标准。(四)实施步骤。包括准备工作、实施工作、收尾工作等各阶段的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及双方任务分工等。(五)有关事宜。包括要求和注意事项,如勘界纪律、资料的使用、经费的负担等。(六)勘界日程安排表。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参加单位和人员、时间、地点、牵头人等。第九条制定实施方案的工作程序。(一)拟定初稿。由勘界牵头单位的勘界办公室拟写方案草稿,商毗邻县市区勘界办公室议定初稿。(二)讨论通过。召开联合勘界工作会议,讨论通过联合勘界工作实施方案。(三)上报。由毗邻双方勘界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上报市(地)和省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三章确定边界线第十条边界线命名及代号的确定(一)边界线的命名边界线的命名由相邻两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专名加“线”字组成,所在市(地)代码小的或在本市(地)内代码小的排列在前,如平度市与莱州市之间的边界线简称平度莱州线;青州市与昌乐县之间的边界线简称青州昌乐线。(二)边界线代号的确定县级边界线的代号由相邻两县级行政区域代码的后4位数组成,共8位数。各县(市、区)的行政区域代码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最新的《山东省行政区域代码》确定,数值小的代码排列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