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生管理规定: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可以申请休学。
研究生休学时间一般以学期计,期满后需继续休学的,可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但累计时间不得超过2年。休学创业者可申请适当延长休学时间。研究生休学,一般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经导师同意,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2、 规定学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3年,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5年,以录取时确定的学制为准。
3、 最长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为规定学制加2年,博士研究生为规定学制加3年,休学创业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普通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加2年。最长学习年限从入学时间起计算,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2.5年制和春季学期入学的,最长年限计算到12月(已无4月批次学位申请)。
休学的研究生,学校停发其普通奖学金。研究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经学校医院证明确需休学,或因其它特殊原因确需休学者,由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和院(系、所)负责人审查同意,经研究生院批准后予以休学。
研究生休学一般以一学期为限,期满后仍不能复学的可继续申请休学,但休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