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典法装修合同付款规定,从施工队进场先预付合同总款的百分之二十,待完成工程量的一半时,再付款合同总款的百分之五十,待所有工程完成后经验收无异议后再付款合同总款的百分之二十五,剩下的合同总款的百分之五用于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过后。
如没有什么问题就可以支付保证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