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文(含传统文化)、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实验操作技能(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采用实际分数和A、B、C、D四个等级表达。
各科具体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5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地理50分、信息技术30分、体育与健康60分、实验操作技能30分,总分为800分。等级确定办法为:考试科目等级按照实际分数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际分数达到满分的90%(其中语文、道德与法治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为A等;达到75%至89%(语文、道德与法治达到75%至84%)记录为B等;达到60%至74%记录为C等;59%及其以下记录为D等。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3个科目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5月31日前完成考试成绩上报工作。听力残疾考生英语听力免试工作按照《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听力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免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菏教基函〔2016〕2号)规定执行。(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三学科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查科目,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查指导意见,初中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的比例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各初中学校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菏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菏教基字〔2016〕16号)要求和县区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各初中学校在组织考查科目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时,要实行阳光作业,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各县区要将学生的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三项考查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赋予一定的分值计入招生总成绩,各科赋予分值的多少由县区自定,总分值为30分。考查、评价和成绩上报工作须在5月31日前完成。(三)艺体等特长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只能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招收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只能对学生进行特长测试或考查,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及基础素养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招生学校的特长生招生方案报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各县区要统筹安排辖区内各招生学校的特长测试或考查时间
1. 菏泽一中的报考条件是相对严格的。
2. 这是因为菏泽一中是一所重点中学,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包括学习成绩、品德表现等方面。
3. 此外,菏泽一中还可能会对报考学生进行面试或笔试等选拔,以进一步筛选合适的学生。
4. 如果想要报考菏泽一中,除了满足学校的报考条件外,还需要提前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报名时间,做好准备。同时,积极参加各类课外活动,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增加被录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