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条件:1、父母至少一方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另一方为非本地户籍的;
3、在本地有稳定的住所。
4、符合本地规定的入学年龄。
二、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款收据。
(5)合法就业的提供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当地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合法经营的提供市南工商营业执照;(6)出生证;(7)预防接种证;(8)健康证明;(9)幼儿发展评估手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