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区和功能区在地理学中属于不同的概念和级别。
2. 行政区是指政府根据行政管理需要划分的行政区域,通常包括国家、省、市、县等级别。行政区的划分主要是为了行政管理和政府服务的需要,具有行政管辖和管理职能。
3. 功能区是指根据地理、经济、社会等因素划分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区域,例如经济开发区、旅游区、生态保护区等。功能区的划分主要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和任务,具有特定的功能和规划要求。
4. 行政区和功能区在级别上是不同的,行政区的级别通常是按照政府的行政管理层级划分的,而功能区的级别则是根据具体的功能和目标来划分的,可以存在于不同的行政区域中。
5. 行政区和功能区在实践中相互关联,行政区的划分可以考虑到功能区的需要,例如在行政区内设立特定的功能区域,以实现特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行政区设立有政府机关是一个地区的领导机构,功能区是指一个行政区下面划分出来的以某种形式促进经济发展的区域一般都附着于行政区。
行政区和功能区是两种不同的区域划分方式,其级别可以根据具体的国家或地区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行政区的级别可以包括国家、省/州、市/县、区/乡镇等级别;而功能区的级别可以根据不同的功能需求划分,例如经济功能区、文化功能区、生态功能区等。
这些功能区的级别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和目的而有所不同,有些可能只是一个小区域,有些可能涵盖较大的范围。总之,行政区和功能区的级别是根据具体的国家或地区而有所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