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设立的奖学金约100种,包括特等奖学金(院级奖学金为8000元,校级则为15000元)、综合奖学金、10余种单项奖学金。
目前,在校生中超过1/3的学生可以获奖。同时,对于因基础较差导致成绩相对较低但学习努力、进步较大的学生,可以申请学习进步奖。此外,部分院系还设立了院系一级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本院系的优秀学生。
2006年全校本科生获得的奖学金总额逾千万元。扩展资料:研究生奖励体系:1、经济资助体系学校统筹各类资源,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供经济资助,为研究生安心学习潜心研究提供保障。在资助方式上,强调“三助”在研究生培养和资助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研究生通过承担岗位工作提高综合能力、发展职业能力,使研究生资助与培养紧密结合。以上各类奖助金适用对象:基本奖助金(A1):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校设助教助管津贴(A2)。助教岗位:原则上仅限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助管岗位:原则上限于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院系/导师奖助金及岗位津贴(B)。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前置奖学体系未来学者奖学金未来学者奖学金”专门用于吸引、选拔和资助学术志向坚定、学术潜质突出的学生攻读博士学位。“未来学者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攻读全日制学术学位、非委托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未来学者奖学金”由院系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在博士研究生招录时评定。“清峰”前置式奖学金“清峰”前置式奖学金突出学生中心地位,发挥个性化、项目式、提素质、促发展的作用,采取申请审核制,针对原创作品、社会调查类、创意创新类和交叉学科类的优秀项目提供前置式支持。
3、奖励荣誉体系建立奖励荣誉体系是实现我校培养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造性骨干人才的目标的重要手段。奖励荣誉体系突出奖励优秀、树立榜样的作用,经个人申请、院系评定、学校认定等环节,主要表彰奖励在学术研究、社会工作等各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包括特等奖学金、蒋南翔奖学金、“一•二九”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综合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院(系)设奖学金等。为了鼓励和表彰在清华大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取得优异成绩的毕业研究生,我校开展“清华大学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评选工作,每年春季学期评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组织开展“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每年春季和秋季学期进行评选。参考资料:清华大学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