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愿原则,在传统民法理论中多称意思自治原则。
所谓自愿原则,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其基本理念是保障和鼓励人们依照自己的意志参与市场交易,强调在经济行为中尊重当事人的自由选择,让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形成合理的预期。
二、自愿原则的具体内容—自愿原则的具体内容如下:1、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有一定的意志自由;
2、民事主体依法设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