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
教务处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转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转入专业的接受名额。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原则上参加选拔后各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所在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转入人数不得超过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数的3-5%。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申请人(不包括满足转专业条件第1、2条者)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文、理科选拔考试,测试成绩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并根据排序的结果由申请人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
大一结束。申请换专业的时间一般是大一第二学期结束后。申请换专业的条件有在原专业的成绩排名在前百分之二十(有些学校要求前百分之十);拟转入专业所在的院系同意增人(有增收名额),拟转出专业所在的院系同意放人(不为难要走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