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儿童观:
(1)儿童的发展是生物因素和社会因素多层次的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的过程;
(3)儿童是发展的主体,是在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主动地发展的,而不是被动地发展;
(4)儿童具有发展的潜力,在与适当的教育和环境的相互作用下,有可能最大限度地发展儿童的潜力;
(6)儿童通过活动而发展,在对物体的操作和与人的交往中发展知识,能力和个性,而不是坐着,只通过听或看教师的说和做而发展;
(7)儿童身心各方面是一个整体,对他们进行的体,智,德,美几方面教育也是互相联系的,应使儿童从小获得初步的全面的发展,不要孤立地只偏重某一方面的发展;
(8)每个儿童都拥有发展权,受教育权等,这些权力应当受到尊重和爱护。
儿童观最重要的是尊重儿童,并发展儿童的独立自主性,儿童是发展中的人,是独立的个体,承认儿童发展的可能性,使其成为独立的人格,成为能动的主体去认识和变革自然和社会,同时也获得自我认识和自我教育能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