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每班师生的比例最好在1:20以下,否则教师难以兼顾到每个孩子的个性需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高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2.5、初中为1:13.5、小学为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