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立,成为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平行的独立法人社团。2013年6月1日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规定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并授权基金业协会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为切实履行新《基金法》赋予的职责,基金业协会积极推动各项考试筹备工作,于2015年7月启动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8月组织考试。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中国基金协会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基金从业资格,由中国基金协会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根据《证券法》和《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执业守则》的相关规定,"基金销售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基金销售活动所必需的法律法规、金融、财务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根据有关规定取得协会认可的证券从业资格"。"基金销售人员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委托的基金代销机构中从事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等相关活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