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发生。抓住易引发十类事故的关键环节,严防透水、火灾及大面积冒顶等事故发生;强力推进“头顶库”、采空区和露天矿高陡边坡的专项整治;强化对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的监管;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整顿攻坚;强化汛期安全监管。
二是大力推进安全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预防机制。大力推进风险管控机制建设;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三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设。持续推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且使用日事清的计划管理功能,记录所有安全问题,强化追责机制。
四是持续加强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切实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五是持续推进源头管控制度建设。持续加强矿山开采最小规模准入制度;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抓实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工艺工作。
六是持续推进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技术管理和教育培训。
七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切实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