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根据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填写工程名称、隐检项目、隐检部位、隐检日期、(层、轴线、标高)隐检依据、施工图图号、设计变更/洽商(编号)及有关国家现行标准等。主要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隐检内容:详细工程构造、材料等。或附图检查验收意见:符合设计及规范验收标准,同意隐蔽。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签字
二、验收制度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避免隐蔽工程可能造成的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特制定《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验收人员:工程部分管人员、监理公司人员、施工单位施工员和质量检查员。
检查验收规范:符合设计及规范验收标准,同意隐蔽。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签字,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对项目建成后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部位所作的验收。在施工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后一工序的工作结果掩盖了前一工序的工作结果的隐蔽工程,如地下基础的承载能力和断面尺寸,打桩数量和位置,钢筋混凝土工程的钢筋,各种暗配的水、暖、电、卫管道和线路等。为确保工程质量,在下一工序施工前,应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施工队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三方共同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同时绘制隐蔽工程竣工图,并认真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手续。